1、家属陪伴须经主管医师和护士长根据病人病情确定。
2、陪伴证由病房护士长签发,只限一人,不准转借他人。
3、陪伴人员进入病房需听从病房看护人员的安排。
4、陪伴人员须遵守医院一切规定,进入住院部时向门卫人员出示陪伴证,方可准许进入住院部。
5、在病房治疗时间,服从门卫民、警办、保安人员清房工作。
6、陪伴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电热器等危险品进入病房,不准携带大件包裹、躺椅、气床等非医疗用品进入病房。
7、本院为无烟医院,禁止吸烟,不准在病房内喝酒、打牌、喧哗。
8、陪伴人听从医务人员指挥,按医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