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天津市卫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4

 

 

 

天津市卫生局文件

 

 

津卫政〔2013〕285号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天津市

卫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深入推进卫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制订了《2013年天津市卫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5月22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2013年天津市卫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推动的重要一年。为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卫生建设,为卫生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根据《2013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津治市组发〔2013〕1号)和《2013年市级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制定卫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力度

(一)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引导卫生行业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卫生行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卫生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突出宣传医疗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市场主体行为,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突出宣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卫生干部依法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卫生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突出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卫生改革发展,宣传医改政策、便民、惠民医改措施、医改成效和医疗卫生系统先进典型,使医务人员积极落实、群众更加了解医改政策,充分享受医改成果。

(四)大力宣传“六五”普法和法治卫生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宣传卫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卫生改革发展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分类推进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提高卫生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水平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考试情况作为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局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处级党委中心组不少于4次。

(二)抓好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实施本单位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年度法制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抓好医疗卫生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医疗卫生人员在突出学习宪法同时,要重点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与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廉洁行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单位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实施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卫生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四)抓好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为重点,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提高其依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

(五)抓好社会群众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卫生改革发展的作用

(一)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法治卫生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载体、责任单位、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充分调动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扩大覆盖面。加强经验推广交流、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卫生工作特点,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划和实施。根据卫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开展“建设美丽天津”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着眼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贯彻落实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全力推进法治卫生建设

积极开展《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深化法制天津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卫生系统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法治卫生建设。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卫生系统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地方卫生立法调查研究,按期完成法规、规章起草任务,完善地方卫生法规体系。加强卫生党、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卫生管理方式,推进卫生管理和服务法制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便民、惠民医疗服务措施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法治卫生工作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卫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要及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动,年底有总结。健全完善各方面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充分发挥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按照全市工作安排和部署,对卫生行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检查。5-6月,各单位开展自查,认真做好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13年6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电话:23337756,邮箱:fgc7756@163.com)。7-8月,市卫生局将组织抽查或互查。各单位要结合自查情况,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更好地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卫生改革发展,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天津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3印发 

 

作者:dangban 文章来源: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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