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孕产妇/患者家属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0-01-30


尊敬的各位孕产妇/患者家属:


    根据天津市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要求,请您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 谢绝家属探视,住院者根据病情可安排固定陪护人员;产科患者最多限2名陪护人员、妇科限1名陪护人员;

  • 办理入院时,由住院处按上述数额发放“实名陪伴证”;

  • 家属需凭“实名陪伴证”进入一楼电梯厅,一人一证;不可相互挪借,一经发现作废处理;

  • 家属进入一楼电梯厅时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测试;

  • 出院患者离开病区时,向病区交回该陪伴证;

  • 特殊情况下,病区可签发“临时陪伴证”1-2个(有效期12小时);

  • 家属接收院外物品或外卖需到一楼电梯厅外;

  • 家属需注意防护,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各病区走廊设有快速手消毒剂可以使用);

  • 家属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系统症状,请即刻离开病区,到本市发热门诊就诊。

  

祝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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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5



作者:dangban 文章来源: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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