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添加信息流程

发布时间:2017-01-11
  1. 自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25日之间的出生证明审核材料齐全后方可添加信息并盖章(未落户者不予办理)
  2. 添加信息时您需要提供:

①住院截图一份(截图地点:病案室)

⑵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和户口页复印件一张。

以上物品准备齐全后在出生证办理处审核无误后,添加信息盖章。

备注:具体情况以现场咨询为准。

 

作者:dangban 文章来源: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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